房屋拆迁面积怎么测量?房屋拆迁测量面积是如何算的
1、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 2.20米(含 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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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面积怎么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如下: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
该幢房屋内各户的建筑面积=各户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系数;
其中:建筑面积系数= 该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该幢房屋的总使用面积。
3、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内的堂屋,厨房,厕所,楼梯间等共用部分,租赁合约或房产管理部门的租赁管理资料有记载的,按其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记载的,按照共同使用户数均分计算。
4、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约(公房计租)对阁楼有记载的,对其中净空高度在1.4米(含)以上,不超过2.2米的部分,按实测使用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对净空高度在2.2米(含)以上的部分,按实测使用面积的70%计算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面积是如何计算的?学了不吃亏!
房屋拆迁面积的计算是根据评估人员到屋内实际测量的结果而计算,那么很多时候会出现不动产权证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不一样,或者有时候多于、少于不动产权证上的面积。
那么,究竟该怎么计算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呢?一、不动产权证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这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实际情况中大部分是因为许多人在原房屋的基础上扩建了多于的使用面积。
例如大部分房屋售卖时阳台属于赠送面积,但等到拆迁时,拆迁方并不把阳台面积计算到内。
虽然和不动产权证面积不符合,但明明是房屋的一部分,为什么多出来的不给补偿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一目了然,既然法律条文对其规定了,即使个别拆迁方做了不同的的征收结果,被拆迁人也能用法律对其维权了,而更为实际的大部分被拆迁人的房屋大部分时间年限久远,扩建房屋的面积也比较大,多者设置几十平。
因此,这种情况就不要认为不动产权证面积才是最终面积。
二、测量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很现实的问题,房屋评估人员往往是拆迁方委派过来的,自然也就会出现实地测量面积小于房屋真正的实际面积,此时千万不要吃哑巴亏。
举个例子,现在一些地区的房价已经万字出头,假设少了1平米1万块,少了5平米就是5万块了,或者更多。
当然了,除了这些实际的问题外还会有些猫腻问题,大家一定要多加留意,千万别等吃亏了再来后悔。
三、一不小心变违建违建问题一直是被拆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明明是拆迁补偿标准有问题,我不签字还没等协商就被征收方认定为违建。
甚至有些人的不动产权证件齐全还是被列为违建。
但是一定要注意,违建不是说认定就认定的,违建除了未按照正常的流程规划建造的房屋外,还有一些因历史原因,或者一些其它不可避免的原因被认定为违建。
一般来说,违建的认为必须有合法合规的法律流程。
比如在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调查之前,是不能认定为违建的,更不能拆除不予补偿。
如果一不小心变成了违建也不要着急,及早的进行申诉,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拆迁问题层出不穷,被拆迁人要有着自己的判断标准,不可盲目听从他人,尤其是房屋面积评估测量时,更要谨慎,小心使得万年,一旦房屋面积和实际测量结果出现较大差异时,必须让其拆迁方拿出具体的解释和说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话也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核评估。
最后,一定要记住,不要轻易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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