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2024新规?农村房屋确权2024新规
农村房屋确权新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并获得使用权。
不是所有宅基地都能确权,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需要付费使用。
宅基地复垦后,使用权将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屋确权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政府部门提出确权申请。
受理政府部门受理村民的申请,并对房屋进行调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建房的相关规定,再安排人员现场去勘测,宅基地的面积有没有超出规定的面积。
审核对调查、勘测没有问题的农村房屋进行审核通过。
公告在公告栏进行公布昭告。
2023年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政策
法律主观:一、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拥有使用权。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并且,农村户口的父母去世后,落户城市的子女不可以 继承 宅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对继承的房屋不能修建和翻建,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二、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2018年,部分地区已开展宅基地超出面积征税,后期会落实到各个省份地区。以前国家没有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因此很多人对宅基地周边进行扩大建房,造成宅基地面积超出,具体征税标准地区不同会有所差异。三、宅基地有偿退出国家为了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对出现一户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问题进行整治,这些满足任意一种都可以到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会给与一定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是按照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来定,大部分地区一般是按8000-12000元进行补偿,补偿年限为30年,一般一次性补偿完。四、不得超出两条“红线”两条“红线”指的是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也就是农民不可以以买卖宅基地作为利益出发点。另外不可以已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民落户就需要退出宅基地,这不是国家推行实施的,如果当地政府有这项硬性措施你是可以维权的。五、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宅基地确权之后可以证明自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证明自己拥有宅基地老房子的所有权,宅基地确权后可以避免所有权纠纷,拆迁赔偿等问题,可以有效防止一户多宅。但有四类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分别是乱占耕地建造房屋的宅基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建房的宅基地、小产权房。六、不得违反“一户一宅”我国已经发布了严格的管制措施,要求各地区必须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任何人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建房。有些地方实施一户一宅之后,对宅基地的审批也变得非常严格,国家实这项制度也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避免更多的人为了利益圈地,从而导致更多的村民无地可批。七、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只有村集体成员享有,非本村村民是没有这项福利措施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也就是说,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想在违法买来的宅基地上建房,肯定是不行的。如果私自买卖被发现的话,不仅购买人会受到处罚,非法买卖的宅基地也会按照规定收归村集体。目前国家对建房以及宅基地审核等方面的监管十分严格,对此一定要做好审批流程,以避免面临拆除的风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3年农村自建房最新政策规定是什么?
2023年农村自建房最新政策规定如下:1、以后农村房屋不允许未批先建,以前村民想建个房很容易,在自家地头或在村内置换的土地上划片地就可以用来建房,只要自己条件允许随时就可以开工建设,如果房建好了,甚至还可以补办手续,将房屋确权登记下来。
但是这种情况以后不再允许,甚至在老宅基地上进行房屋翻建或改扩建也需要先走审批手续,获批后才可以按照规定建房。
国家以后要加强农村住宅用地的监管,避免土地的浪费和不公平利用,主要监督以下方面:(1)宅基地使用资格审查,比如国家规定村民建房应以户为单位实行“一户一宅”、“面积限定”的政策,对于村民建新不交旧、违规一户多宅和面积超标使用等情况将进行整治;对于不符合用地资格和标准的申请将不予批准;(2)用地规划审核,比如拟建房地块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否是村集体住宅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处于国家规划区、自然环境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内,如果不符合这些用地规划,建房用地也不会得到批复。
2、城镇子女继承农房后不许翻建,由于农村宅基地是具有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才有资格享有的使用权利,城镇户籍人员是无资格使用农村宅基地的,但是农房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是可以被城镇子女依法继承和使用的,因此为了解决城镇子女继承农房却无资格使用宅基地的矛盾,我国有着“地随房走”的处置原则,也就是依法继承农房后将获得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城镇子女继承农房后只能获得房屋续存期间宅基地的使用权。
3、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只允许在村内转让,不能出售给城里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为了满足集体内部村民生活居住的,因此它们有很强的归属性,那些进城落户或合法一户多宅的,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是不允许售卖给城里人的,甚至也不可以卖给其他村集体的成员,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转让,而且受让人还需要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如果在村内已有住宅,是不可以再在村内购买宅基地和农房的;但是我国正在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放活农村集体土地,因此在一些试点地区已经允许城里人通过长期租赁、合作建房等形式使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但是这里有一个原则不能丢,就是宅基地所有权牢牢掌握在集体手里,宅基地资格权牢牢控制在村民手里,只是使用权可以适度放活。
4、占用耕地建房将“零容忍”,我国14亿国民赖以生存的口粮来自于我国划定的18亿亩耕地红线,因此为了使18亿亩耕地落到实处,国家采取了长牙齿的管理政策;要对全国范围内新增占用耕地建房进行严格管控,采用“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整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于基本农田,将严格禁止村民占地建房,可以占用一般耕地,但要严格进行管控,严格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对于占用的耕地还要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政策,也就是建房占用了多少地,先去走耕地转用审批手续,然后由相关部门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划,占多少从其他地方补足多少同等质量的耕地。
5、建房过程有管控:面积限定、房高限层、资质承建、风貌管控,一户一宅原则下要求宅基地使用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一旦超过这一标准,将会有相应的政策,比如对超面积部分收取土地使用费,严重的要退出超占的部分;很多地方对农村自建房的层数和整体风格色调都有相应的要求,以便符合乡村的整体风貌,比如自建房不能超过三层,两层以上建筑要聘用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建筑团队进行施工等。
6、建新必须先交旧,为了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以后村民建新宅要先交回旧宅,不允许出现因建新不交旧形成的一户多宅情况的出现。
如果“不交旧”,根据上面我们提到的建房“先批后建”,新宅就不会被批复下来,如果私自贸然建设,将很可能被认定为新增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处罚也是很直接的,拆房、退地没商量,绝对不会再让你有补手续的机会。
综上所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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